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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近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缴存人在厦门购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随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而调整。

对比原有首付款比例,本次主要变化在于缴存职工有一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且本市无住房或者有一套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40%。

编辑:黄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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