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被取保候审不能离开本市吗

被取保候审能离开本市,取保候审期间,经批准的话才可以离开本市。取保候审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但经执行机关同意,是可以离开所居住地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

取保候审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办理取保候审需要的材料为:取保候审申请书,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法律上对于刑事诉讼中需要逮捕或者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

取保候审报保证人的条件

找法网提醒,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具体如下: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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