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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3月26日嘉德四季第62期拍卖会上(古籍文献专场),有一件名为“管理钱法堂事务宜存折”的文献,图录注为“清光绪二年(1876)写本”,落槌价为3450元人民币。详读其文,原来此件为宝源局记录的人员经费支出档案,通过它可了解清代“铸币厂”的部分“公费支出”与“经费来源”,是一件不错的金融文献(见下图,来自嘉德拍卖图录)。

宝源局与宝泉局是明清两代的中央铸币机构,宝源局隶属工部,宝泉局隶属户部,二者之上都设有钱法堂来管理各项铸币事务,因此该折题属“管理钱法堂事务”。从该折内容分析,宝源局与宝泉局虽属不同部门管理,但因其业务基本相同,相关管理政策存在协同性。该折虽然是工部宝源局记录,但行文开头强调相关事项业已“事前准户部咨称”,同时解决“宝泉宝源两局办公之用”。

其实该折记录的两局经费来源的变化更为重要,事涉制度性改变,似可理解为由“坐支”改为“收支两条线”,使其财务管理更为规范,杜绝腐败现象发生。根据文中所述,宝源局“书炉各役及一切杂项放款”,原来是“由解交节慎库尾钱项下每月扣留”,实际就是靠铸钱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解决,这其中必然存在不透明、不规范的情况。经过奏请批准,改为“捐铜局收捐银两一律统收库平籍资”,这实际上就是改变了经费来源,改为户部统一拨款,而户部拨款又来源于捐铜局收入。所谓捐铜局,是清政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期间,为解决财政危机在户部所设,其职能名义为收铜铸钱,实际上收铜有限,绝大部分是收取银钱捐,是清政府“卖官鬻爵”的新设渠道。出捐人出钱获得资格,或学业资格,如监生、贡生,或官员资格,虚实皆有,或是一项差事,总之名目繁多。捐铜局于咸丰四年(1854年)开设,同治十二年(1873年)改称京捐局(终于名实相符),光绪四年(1878年)裁撤。据有人估算,每年捐铜局的收入大概在白银一百多万两,部分缓解了清政府的军饷开支压力。当然对支付宝泉宝源二局的办公经费而言,既是近水楼台,又是小菜一碟。

具体到宝源局的人员经费数目,文中记录,原来是每月京钱四千吊,每年四万八千吊,遇闰月加领四千吊。改成捐铜局拨款后,改为每年支领二两平银八千两,按季领取。当时北京流通铜钱称为京钱,比标准制钱轻,价值减半,因此每年支出折合制钱是二万四千吊。二两平是北京流通白银的重量标准,意即每一百两比库平少二两,二两平八千两折合库平为7840两。据此计算当时的银钱兑换比例约为一两银合制钱3061文,可见银贵钱轻。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经费的支出仅是纸面上的,实际支付给“各役”的“工资”等费用还要打一个折扣,正如该折所列“各役”六七八三个月开支:

“笔政十一员共银一百七十两零五钱,折实银六十八两二钱;各堂书吏银一百零五两五钱,折实银四十二两二钱;钱法堂书吏银三十四两,折实银十三两六钱;案房书吏银一百零四两,折实银四十一两六钱;兑房书吏银九十二两五钱,折实银三十七两;循环房书吏银四十七两,折实银十八两八钱;钱房书吏银四十七两,折实银十八两八钱;厅书四名共银四十七两,折实银十八两八钱;贴写四名共银二十三两,折实银九两二钱;又贴写四名共银十九两五钱,折实银七两八钱;皂头一名银八两五钱,折实银三两四钱;余丁头二名共银十七两,折实银六两八钱;余丁二十八名共银一百九十九两,折实银七十九两六钱;巡风七名共银六十两三钱七分五厘,折实银二十四两一钱五分;本局茶房二名共银十八两五钱,折实银七两四钱;派头六名共银一百六十四两,折实银六十五两六钱;炉头二十五名共银四百三十六两九钱三分七厘,折实银一百七十四两七钱七分四厘八毫;皂隶十一名共银七十八两,折实银三十一两二钱;钱法堂小马二名共银七两五钱,折实银三两;监督小马二名共银二十六两,折实银十两四钱;跟班笔政银三十六两,折实银十四两四钱;值年炉头四名共银三十四两,折实银十三两六钱;夫头二名共银十五两,折实银六两。”

宝源局的工种包括笔政、书吏、厅书、贴写、皂头、余丁、巡风、茶房、派头、炉头、皂隶、小马、夫头等,比较大的支出是炉头项下,一看即与铸钱相关。这里各类工种项下记录的数字其实是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的关系。根据相关资料,为了应对财政危机,清代中后期各部门低级吏员的薪俸一直在通过各类手段压降,如1881年户部奏定:中央各部皂役依定例限额四折支取。经过计算,该折宝源局记录的“折实银”数目恰是应发数的四成,历史记录得到印证。

当然该文献所含内容不仅这些,有待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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